为切实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,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,依据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《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青岛市即墨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兽药生产、经营企业进行抽检行动,结合当区兽药行业现状,按照“双随机”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原则,对辖区内兽药生产、经营企业实现监督抽检全覆盖,重点抽取非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抽检行动。本次抽检行动共抽取兽药产品26批次。
兽药产品抽样参照《兽药监督抽样规定》(2001年农业部第6号令)执行,抽样程序严格执行相关规定。抽样品种、数量严格按照计划执行。其中,生产经营环节抽检数量不低于80%,畜禽产品出口备案企业必检。化药抽检数量不低于抽检总数的40%;抗生素抽检数量不低于抽检总数的40%;中药抽检数量不高于抽检总数的10%;水产养殖用兽药产品抽检数量不低于抽检总数的10%。
本次检测项目包括性状、鉴别、检查、含量测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《国家兽药质量标准》等进行检测。判定依据及原则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》《国家兽药质量标准》等判定。
对抽样现场发现的假兽药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及时移交农业执法部门。通过此次行动,有效的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。(韩萌 方杰 孙军昌)